离谱!华裔借24万给朋友,还回来的却是赃款
陈官Quoc Tran和何海Hai Ha都是越南裔,他们在2010年来到加拿大后成为朋友,2010年,何某Hai Ha以26%的利息向陈某Tran借了24万元后,将近30万存入Tran的信用卡账户。由于这些钱是Hai Ha非法获得的,因此陈被指控并被判犯有阴谋罪。
陈某觉得自己是无辜的,于是提出上诉。
上诉庭法官则认为,有关两人可能串谋的问题,检控官都自始至终没有提出过,更没有就此对被告进行交叉盘问,令被告的律师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。上诉庭法官认为初审法官凭空定论陈官串谋不公平,故接纳上诉,将案发还重审。
朋友承认伪造申报文件
何海是一家玻璃纤维绝缘材料公司的客户服务代表,为了骗取巨额回报,他做了虚假的退货文件,并将51.8万元存入各种信用卡,其中29.1万元存入陈某名下的信用卡。 面对警方的确凿证据,何海向法庭认罪。然而,陈官表示,虽然大量资金确实被存入他的信用卡账户,但他对何海的犯罪欺诈行为并不知情,也不知道存入他信用卡的钱是通过欺诈获得的赃款。
陈官声称,他和何海都是出生在越南的华裔,由于越南政府的种族迫害而逃离越南,由于共同的生活经历,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好朋友。 据陈官说,2010年,何海向陈官借钱,因为他父亲中风后的大部分医疗费用没有被OHIP覆盖。 想到他刚到加拿大时的困难,陈官决定借给他24万元,但利息高达26%,何海最后不得不偿还30万元。
为此,陈官向初审法官提供了大量证据来解释自己的收入来源,说明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大额的现金贷款,但这些贷款都没有书面文件。何海也向法庭承认曾经借过这些钱,但他只是将其中的6万至7.5万元用于支付治疗费用,而没有将剩余的钱还给陈官。相反,他将钱用于吸毒、赌博和去脱衣舞俱乐部寻欢作乐。此前他没有告诉陈官他自己有吸毒和赌博的问题。
何海向陈官说,他在公司内有股份,因此他向陈官还债时,是通过公司的银行帐户转帐来完成,所以陈官没有对何海以公司帐户而非个人帐户还款提出质疑。
何海称自己承担欺诈行为的全部责任,陈官对此毫不知情,直到陈官被告上法庭,他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。对于陈官和何海的说法,初审法官认为,陈官的可信度有问题,按他们两人所说,他们在被起诉后居然没有串供,这一点令人难以置信。因此判定陈官有罪。
对此上诉庭法官则认为,有关两名被告可能串供的问题,连检控官都自始至终没有提出过,更没有就此对被告进行交叉盘问,而被告的律师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。陈官辩解说,是法令禁止他与何海在控罪问题上有任何沟通。对于这个说法,初审法官竟然完全忽视,之后就凭空做出定论认为陈官没有可信度,这样的程序是不公平的,更不能据此认定陈官知晓何海诈骗的行为。
安省上诉庭法官裁定,陈官上诉得直,撤销对他的定罪并重新审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