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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 恋 

暗 恋

一九七六年快过春节的时候,我忽然接到镇辉兄从武汉的来信。镇辉是我的邻居,即是儿时的玩伴,又是小学到高中要好的同学,他比我晚一年入伍,这是他到武汉部队后写给我的第一封信。他在信中向我透露了一个的秘密,说是她已另有所爱,且已当上了妈妈,叫我不必再把心思放在她身上。镇辉怕我一时转不过弯来,还对我说了许多宽慰的话。他说,天下何处无芳草,堂堂一名解放军战士,何愁今后会找不到属于自巳的另一半。        她叫刘艳红,曾是我小学时的同班同学,也是我青少年时的暗恋对象。        我第一次见她,是在小学一年级第一次课堂上。当时,班主任来到教室与全班新生见面,他作过自我介绍之后,接着开始点名重新划分座次,全班男女同学实行混坐,两人共用一张课桌,同坐一条板凳。她被分在第二组第五排的右座,与三明同学同桌,我分在第三组第五排的左侧,与她的座位紧邻。她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:聪明、漂亮。        小孩子的天性是活泼好动的。大家初次见面时都还陌生,不敢多说话,人人都略显腼腆而拘谨,一个个都貌似老实而本分。然而相处还不到两周,大家就跟老相识似的了,而后就是男同学的顽劣个性暴露无迹:互给对方起花名,扮怪物吓唬女同学,互相追逐戏耍,为一点点小事而争执,甚至打架等等。当时,几乎所有男同学都用铅笔或小刀在桌面和凳子上划岀一道中间线,女同学未经允许是不可以随便越界的。三明同学很不地道,他划线时占去桌子板凳的大部面积,而留给她很小的空间。课堂上,她难免会出现“犯规”的行为,每当此时,三明在课堂上不便发作,待下课老师刚刚离开教室,他就对她大吼大叫起来,有时还挥舞着拳头朝她身上打去,她有几次因受委屈而哭泣。每次见此情形,我内心都替她打抱不平,恨不得上去把三明狠揍一顿。        相处时间长了,我对她的印象也就愈深,总觉得她是那样与众不同。她那鹅蛋脸儿白里透红,两道眉毛就象初四的新月,眼睛清亮得象一汪透明的春水,鼻似玉葱,嘴如樱桃,唇红齿白,耳似贝壳;特别显眼的是她那齐肩短发乌黑透亮,刘海细细地垂在前额的正中,象一绺黑色的丝带。在我的眼里,她不仅是我们班的小天使,也是全校最漂亮的几个小美人之一。她穿戴整洁,彬彬有礼,举止文明;她学习用功,尊重老师,关爱同学;她性格开朗,爱说爱笑,爱唱爱跳。而最让同学们羡慕的是,她几乎每天都是穿着漂亮的衣裳来上课,课堂上她举手发言的次数也最多。可以说,她无论走到那里,都很能吸引大家的眼球,班里开展的每一项活动,也几乎全以她为中心。我当时虽不懂什么叫爱,但内心对她有着一种莫名的喜欢。        三年级开学后,她的身影再未出现在课堂上,听说她已转往外地学校就读。直至此时,我才知道她原来不是本校刘老师之女,而是其亲侄女。她老家是在柳州市的近郊,此前只是跟随当老师的叔叔寄读于本校。        此后几年,她在我的记忆中渐渐消失。直至上初中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,某天,同班的甲英同学递给我一个叠得很别致的小纸条。初时以为是甲英同学对我非非之想,打开一看原来是失踪巳久的她写给我的亲笔信,当时内心窃喜不已,想不到别后多年她还能把我记住。这封信后来我又反复阅读过几次,每一次阅读都有一种亲切感,一次次阅读同样令我一次次怦然心跳。从信中得知她别后这几年的情况,当年,她离开本校转到了太平乡小学就读,在那随其姑母生活了三年,现已转回老家,在柳州市郊区红露中学念初中。按照她信上留下的地址,我给她回复了第一封信。从此,我和她就一直保持两地之间鸿雁传书。        也正是从那年开始,几乎每年的署期或寒假,她都照例从柳州来看我一次,并送我一些学习用品或纪念品。她每次到我家只作短暂停留,基本是常住邻村桂莲同学家里。每当此时,我都会邀上本村伙伴镇辉一起作陪,大家聚在一起聊聊天,打打扑克。在我念高中的两年时间里,她与我通信更加频繁,她在信中说喜欢看我的信,还说喜欢我的文笔。其实当年的我压根就不会写信,每次只是简单向她汇报我的学习生活情况,信中从不懂加入一些爱恋之词,也不善表达我对她的倾慕之意。一次,她在信上说,此前曾给我寄出一封信,说是邀我到柳州陪她一起上电影院观看朝鲜故事片【卖花姑娘】的,但久等未见我前往,也未见我回信,不知何故。她给我的那封信是往我们学校寄的,而我未能收到她的那封信。心想,此信一定是被哪位好事者给偷拆了,这人真是可恶,坏了偶的好事!        高中毕业那年,我邀上高中的一位同学第一次去她家。行前来不及通知她,她非但没有责怪我的不速之行,反而对于我们的意外到来,她和她的家人都很高兴,招待甚殷。吃饭时,未见其母亲来吃饭,我不经意的问她父亲:“婶婶还没收工吗,怎么没见她来吃饭?”谁知我这一问,竟闯了祸,但见她两眼泪水直往下落,扭头跑向房间。后来,她的父亲向我讲述了她的家事:原来,她的母亲于三年前不幸病逝,留下一个不足两岁的小弟没人照顾,她在家是老大,还有两个妹妹尚未成年,家庭的重担就这样压到了她的肩上,以致她初中毕业后再未能进入高中继续学习。得知她的身世后,我内心十分震撼,对她产生的不仅是一种同情,更是一种深深的敬意。        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下旬,我报名参军即将入伍。我写信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她,她在接信后的第二天即赶来看我。她这次在桂莲同学家住了一个星期。期间,我每天都邀上一两个要好的同学过去陪她玩,还陪同她四处走亲访友,尽可能让她过得快乐。说来好笑,当几个同学在一起玩时,大家有说有笑,十分快乐。而当我俩单独在一起时,却不知说什么好,感到十分别扭。每逢这种尴尬场合,她就故意拿起针线织毛衣,而我则胡乱拿起一本书翻来翻去,心不在焉。当然,这种沉默通常都是由她带头打破,她会向我提起一些往事, 问这问那的。后来,我也会找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来同她讨论。久而久之,我和她竞然觉得互相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,道不完的事。        她因家中有事,未能等到我启程那天为我送行,而是由她村里赶来的四个男青年骑自行车接回。她在临走前,把送我的礼物托桂莲同学转到我手中,这礼物是一双尼龙袜和一本笔记本。        我到部队之后,第一年差不多每月都会收到她的一封来信。我原是这般想,如果我在部队混出名堂或者将来有一个好的工作,也许到时我会向她表白我对她的那份情感,或且说向她发起爱情攻势;而若是自已到头来一事无成,前途渺茫,服役期满仍回农村种田,那我也会自动断掉对她的念想。岂知,世事难料。我到部队才一年,她便堕入了他人怀抱。初闻这一消息,我简直不敢相信,感到很震惊,也很意外,同时也让我难过了一阵。这难过不光是为我自已,同时也是为了她。她必竟还很年轻,当时也只有十九岁。我心想,即便她心中无我,真的另有所爱,我都能够理,因为我们只是要好的同学和朋友而已,谁也没有向对方表白过什么,承诺过什么,甚至彼此还从未有过一次象恋人那样的牵手。我难过是“恨铁不成钢”,因为她还有机会进城工作的,而如今早早生子,这无异于把自巳的美好青春给毁了呀!        打那以后,她将近有半年未给我写过一封信。当我再次收到她的来信时,一看来信地址已变成黑龙江省XX县XX农场。我当即查看了地图,该县地处黑龙江省的东北部,与当时的苏联边境挨得很近,正是闻名全国的北大荒。她在信中说,农场所处地理位置与苏联仅一江之隔,从这边就能看到对岸人员的活动。至于她为何要背井离乡跑去北大荒,她信上不说,我也不好问,心里清楚她一定是在逃避什么,一定有其难言之隐。之后许多年,我们仍保持通信交往,彼此依然牵挂着对方。七八年,她来信说患有胃病,痛起来很难受,而当地买不到云南白药。得知这一情况,我即找部队卫生院的同乡要了一盒云南白药给她寄去。年底,她来信问我可否寄一顶军帽给她,那年代地方青年戴军帽很时尚,我猜想她大概是又有意中人了,想送顶军帽给男朋友。看到她终于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,我为她而感到高兴,很快就把帽子给她寄出。我们虽然同窗只有两年,但彼此之间的友情却很深很远,我始终珍惜这份纯洁的友谊,同时也一直希望她过得好好的,我无时无刻都在祝福她健康、幸福、快乐,直至永远!        许多年过去之后,我才从同学口中听说她的那段悲惨经历。原来,在她身上发生的事,并非出自其本人的意愿。说是某天下午,她独自一人在山上放牛时,被同村青年彭某盯上,彭某乘四周无人之机,对她强行施暴,致其意外怀孕。胆小怕事的她一直不敢吱声,直至事情再也隐瞒不下去时,她也就认命了,原本打算一嫁了之,但她的父亲极力反对这门亲事,其他亲朋好友也都劝阻。无奈之下,她最终选择了背井离乡,到黑龙江省北大荒去投靠她的一个远房亲戚。从此,她就再未离开过那片黑土地。
客观叙述,却很深刻,视角好,如果是小作者的话,很不简单。赞一个
短小精悍,此文情景交融,写满了忧伤
初恋因为不懂爱而不会爱,便失去了永远的爱,祝福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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