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最高法院:联邦可遣返有犯罪纪录的绿卡持有人
最高法院23日以5票对4票表决裁定,对于有犯罪纪录的绿卡持有人,联邦政府有权予以遣返。数以万计已经拥有永久居留权、在美国合法居住的移民,倘若过去曾有犯罪前科,可能因此受到重大影响,就连轻罪也不例外。对于采取限缩移民政策的川普政府来说,最高法院这项裁决,形同获致重大胜利。
这起判例的表决当中,保守派大法官以5票多数,赢过共得4票的自由派大法官,判决结果支持先前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定,同意川普政府有权遣返有犯罪纪录的绿卡持有人。
来自牙买加、现居乔治亚州的巴尔顿(Andre Martello Barton),虽然拥有永久居留权,却因为毒品、枪枝犯罪纪录,遭到川普政府锁定遣返。巴尔顿向移民机关陈情未果,诉诸法律,希望继续留在美国。
根据移民法律,被下令遣返的绿卡持有人,如果已经在美国连续居住至少7年,可以提出取消递解令的申请,但如果曾经有某些重大犯罪纪录,则不符合申请资格。
川普政府主张,虽然巴尔顿在美国居住多年,已经超过他的攻击前科犯罪遣返期限,但根据移民法规,他因为这项犯罪前科,本来就不应该获准进入美国。巴尔顿则向法院表示,自己既然已经取得永久居留权,就不应该遭到遣返。
负责撰写判决书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瓦诺(Brett Kavanaugh)指出,向巴尔顿一样在美国已经居住多年的移民,遣返案件特别棘手,"然而,国会已经做出决定,授权行政机关得以遣返曾经犯下某些重罪的非公民,包括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合法移民。"
在修车厂担任经理,育有四名儿女的巴尔顿,青少年时期随着母亲在1989年来到美国。1996年,巴尔顿涉嫌攻击、持有枪械而被定罪,2007年及2008年则因为持有毒品而被判刑。
2007年,移民机关启动巴尔顿的遣返作业,位于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美国联邦第11巡迴上诉法院(11th U.S.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)在2018年裁定,联邦政府有权遣返巴尔顿。
非营利组织"移民政策研究所"(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)统计,目前被联邦政府锁定因为犯罪前科而应遣返的190万名非公民当中,许多是已经拿到永久居留权的绿卡持有人,或者是持短期签证进入美国的外籍人士。